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文件
唐科院字【2014】39號
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教職工各類津貼標準及發放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管理,促進教職工參與學院各項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要求,在唐科院字[2014]22號《教學工作量計算及教師獎金、津貼發放辦法(試行)》的基礎上,制定本辦法。
一、各類津貼標準
1、體育教師相關工作津貼標準
組織學生體質測試每生1元,組織校運動會每名教師100元。
2、兼職班主任(輔導員)津貼標準
每月每生2元,電話費每月每生0.25元。
3、班組長(教研室主任)管理津貼標準
每人每月150元。主任師、副科級及以上兼職的沒有津貼。
4、教職工值班及加班津貼標準
(1)教職工值班津貼標準
教職工學期內值一個白班或夜班每人補助40元,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值一個白班或夜班每人補助50元,除夕值白班每人補助200元,大年初一、初二值白班每人每天補助100元。
(2)教職工加班津貼標準
教職工加班每人每天補助20元。
(3)除除夕、初一、初二值白班外,正科、副科、主任師值班、加班不享受值班、加班津貼。
5、教師寒暑假授課津貼標準
教師(包括管理人員)寒暑假授課津貼標準為每課時30元。
6、外聘教師、專家授課津貼標準
按職稱或職務高低分別為50、40、30元/課時,外聘專家津貼根據具體情況協定。
7、業余時間機房開放管理津貼標準
按機房開放規模確定管理人員數量,每人每小時8元。
8、體育教師服裝津貼標準
每名從事體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每年補助服裝費600元。
9、“三師”津貼標準
(1)市級以上教學名師獎勵標準
國家級1000元/月,省級600元/月,市級300元/月。國家政府層面有獎勵的不重復計獎。
(2)市級以上專業帶頭人獎勵標準
國家級800元/月,省級400元/月,市級150元/月。國家政府層面有獎勵的不重復計獎。
(3)市級以上骨干教師獎勵標準
國家級500元/月,省級200元/月,市級100元/月。國家政府層面有獎勵的不重復計獎。
10、各類考級考證津貼標準
(1)命題、監考及閱卷津貼標準
命題津貼100元/套(A、B卷帶答案),監考津貼40元/小時,閱卷津貼1元/份;責任制人員工作日監考,津貼減半。
(2)考級考證相關工作津貼標準
組織考試、協助考試每人每次補助60元,責任制人員工作日組織考試、協助考試津貼減半;保密室值班每人每天40元,考生攝像每人每天30元。
(3)外出考級考證補助標準
赴唐山市區以外的地點進行考試每人每天30元。
11、教科研成果獎勵標準
(1)課題(項目)獎勵標準
主持完成的國家、省、市級課題(項目)獲獎后,執行國家和公司的獎勵政策;學院組織申報的課題結題后給予報銷科技查新費,然后課題組一次性獎勵:國家級3000元、省級1000元、市級500元。
(2)論文論著獎勵標準
①著作教材獎勵標準
教師參加國家級立項的規劃教材編寫,編者按50元/萬字標準獎勵,主編、副主編另外獎勵1000元、500元;學院立項或指定編寫的內部教材,編者按30元/萬字標準獎勵,主編另外獎勵500元。再版教材不予獎勵。
②論文獎勵標準
對于我院教職工為第一作者且署名作者單位為本院的論文,被《科學引文索引》或《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工程索引核心期刊》或《新華文摘》、《工程索引外圍期刊》或《科學技術會議錄索引》、《工程索引會議文集》收錄的論文,每篇分別獎勵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同一篇論文不重復獎勵。
(3)專利獎勵
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政策。
(4)競賽獎勵標準
①教師參賽或指導學生參賽獎勵標準
教師參加專業實操技能競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獎勵標準:國家級5000元、4000元、3000元,省級2000元、1500元、1000元,市級1000元、800元、500元;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技能競賽獲獎獎勵標準:按教師參加技能競賽獲獎獎勵標準的一半執行。
教師參加其他競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獎勵標準:國家級1000元、800元、600元,省級500元、400元、300元,市級300元、200元、100元。
同一競賽不同名次按最高獲獎名次獎勵,不重復計獎。
②學生參賽獎勵標準
學生參加競賽獲獎給予適當獎勵,具體標準由歸口組織參賽的部門根據參賽類型、獲獎級別報學院確定。
(5)有關部門已經獎勵的不重復計獎。
二、各類津貼發放辦法
(一)各類津貼發放原則
1、有經費來源或學院財務單獨列支的專項工作所產生的津貼,從專項經費中列支。
2、無專項經費來源或學院常規工作產生的津貼,從教職工獎金中列支。
3、管理人員學期內任課產生的超課時津貼,以每6課時為一天折算為休息日進行換休,不享受超課時津貼。
(二)各類津貼發放辦法
津貼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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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津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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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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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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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育教師相關工作;
2.兼職班主任(輔導員);
3.班組長(教研室主任);
4.教職工值班及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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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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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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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師寒暑假授課;
2.外聘教師、專家授課;
3.業余時間機房開放;
4.體育教師服裝;
5.“三師”;
6.各類考級考證;
7.教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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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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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唐科院字 [2014]22號《教學工作量計算及教師獎金、津貼發放辦法(試行)》同時廢止,本辦法由黨委工作部、學院辦公室、教務處負責解釋。
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2014年9月9日
抄報:學院領導
抄送:各系、部,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