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目前就业趋势及生源状况,提升学生职业素养、自身修养、增强社会竞争力,同时也为丰富课程类型,加强师资储备,更好地贯彻学分制改革实施办法,学院拟在全院范围内,针对公共选修课教师进行公开选拔,规定如下:
一、选拔范围
1、各系、部专职教师,建议基础部教师积极报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学院的发展,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师德良好。
二、选拔原则
1、按需选拔,公开公正,择优评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2、根据课程开设情况,每门课程选择2-3名教师。
三、选拔程序
1、选拔形式
选拔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根据选修课程要求采取说课及试讲结合的形式。
2、选拔小组成员构成
教务处会同督导组及教学名师组成面试答辩组,对参与选拔教师的说课及试讲进行打分。
3、选拔考核内容
应聘人员需按拟选修课程,准备20分钟的课程整体设计说课,并制定课程标准及45分钟教案提供给选拔小组。选拔小组应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身心素质、基础理论、专业技术、任教能力等各方面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具体评价意见。
4.选拔结论
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是否聘用提出考核评议意见,经用选拔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由教务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四、管理办法
1、工作量。拟聘人员经考核合格担任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后,周学时计入其理论课时。
2、考核形式。选修课教师的考核参照专业课教师考核办法,参与学生评教,教务处将重点选修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并根据学生选课情况适时对选修课教师进行调整。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4年6月17日起施行。(教务处)